从初中开始,就开始关注起手机来,那时候诺基亚的塞班S40和S60开始走下坡路,到了高中就已经要绝迹了,想起了那个段子:“十年生死两茫茫,诺基死,塞班亡,黑莓欲还乡,摩托已阵亡,安卓兴,苹果王,三星扛大梁,魅族小米跑分强,HTC出机皇,国产当自强,华为新,中兴亲,微软诺基搞联姻,三天一旗舰,五天一机皇,手机界,已无常,专利战,水军忙,纷纷欲转行,山寨泪千行!”。hahaha,其实觉得说的挺有道理的。
到了现在对数码产品的热爱已经入癌,得了一种病,别人的手机永远比自己的漂亮,比自己的好用,一出新品手机就想第一时间入手。导致现在一个星期兼职几份工,还是挡不住剁手的欲望。
高中毕业后喜欢琢磨了一段时间的笔记本,最后还是爱上戴尔的颜,说到底还是颜控,对人对物都一样。
到大学,慢慢的爱上了相机,喜欢相机将记忆定格在那美好的一瞬间,尽管拍的不好,但是我还是会努力坚持下去。
直到昨天自己心血来潮想拍一组手机图才发现我为什么对电子产品如此痴迷,原来我喜爱的是它流光溢彩的外形和那精致的手感。
友情出演:6s和魅蓝2,Dell笔记本,宾得k50。
当初是想体验一下bugme买的魅蓝2,然后相机是因为经济并不宽裕,所以买了宾得作为入门机,效果其实还不错。
发表评论